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愛與關懷
愛與關懷是分不開的兩個真情字眼,愛所表現出來的就是真心的關懷,而關懷的本質應該也是要來自於真愛。父母親對子女的愛總是會表現在無微不至的關懷裡,無論是生活的基本需求、生理的病痛,或者是更深一層的心情;情侶對彼此的關懷大多也會表現在於生理的照顧、作為心理的依靠,以及情緒抒發的管道;上司對下屬的關懷也不應只是在於工作的表現,更應該用心去和員工交心,上下一心的工作士氣才能帶動事業的活力。在我們的生活中、生命裡,時常會有很多人、時、地、事、物都無時無刻的在表現愛與關懷,當然就在體會的同時,也就是自已要付諸於實踐的時刻了。
我相信每個人都懂得學習著如何愛人,而愛與關懷不是人人都會做到恰到好處的,甚至都還要再為自已上一堂「何謂真愛」的課。引上面所述的三個面向來看,在正常的家庭來說,親情的關懷是無法取代的,但為什麼社會上總會時常出現父母深深的疼愛子女、關愛子女,但卻不被子女所領情、所接受呢?似乎也很少人想過這個問題,其主要的原因在於「有愛」但「關懷過頭」了,所有的父母都會忘記自已的子女都會長大成人,都有自已獨立選擇的思考方式和生活模式,甚至在民主開放的社會裡,子女也都有這樣的權利來決定自已的未來;在國外,為何他們的小孩十幾歲就可以自已自助旅行到世界各國遊學了呢?就因為他們的父母放得開,相信自已的孩子在過了某個年紀的時候就是個成人了,也是該為自已的行為負責的時候了,但在國內,我們的父母親總是關懷過度,而成為障礙孩子學習成長、為自已行為負責的機會,所以最後在國際舞台上的表現(例如諾貝爾獎項),都讓外國人搶盡風頭,而我們的孩子則必需有出過國之後,才有機會靠著自已的獨立學習獲得聲名,但在台灣的孩子卻從沒有這樣的機會,係因為我們整個大環境的家庭教育出了問題,家人的愛過頭了,保護孩子太過份了,而使得愛無法成為真正的關懷,而關懷的態度卻又讓真愛變了質、變了樣,讓孩子總是感覺到阻礙,而接收不到「愛」的訊息。
有時候親情關係的緊密度讓我們應享有「選擇被愛與不被愛」的權利有被剝奪感,但有時候表現在情侶身上則是又變成愛情的囚牢,因為深愛著彼此而對彼此的行動、去向更覺得擔憂、更覺得在意,那種在意雖為「愛」而來,但卻也產生了如同過度緊密的親情之愛一樣的病態,或許它的存在並沒有所謂的對與錯,但對個人所延伸出來的種種不舒服感,就已經讓愛的本質變差、變壞了。換個情境來比喻,如同公司主管過份的關懷下屬工作進度,那也就會讓下屬深刻的感受到「不被信任感」,其實這對一個成熟的員工來說是莫大的恥辱,但回想主管的本意也不是不好,也是在於關懷,而關懷也是在於對公司發展的愛、對下屬工作情況的執著,但孰不知愛的錯誤表現卻也讓人覺得頭痛、覺得無法理解。無論是親情、情侶或共事的人,彼此之間也許都有愛,也都願意表現出愛讓對方感受得到,但假如沒有去了解愛的本質乃是出自於對個體內心感受的一份尊重的話,那麼那種愛其實不是愛,而是「占有」,而過度關懷所表現出來的也不會讓人有「愛」,而只是感覺到一份莫名的「壓力」,也許過去的我們都不懂什麼是愛與關懷,事實上它們本質上是相通的,也是具有不可隨便被取代、被隨意揮霍的價值,或許每個人也都該反省自已,對家人、對情人、對友人所施予的愛是否是真正的愛?還是只是所謂的「占有」?而對他們所給予無微不至的關懷是否是真正的關懷?還是只是為彼此多增添了許多「煩惱」與「壓力」?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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